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"妊娠期是妇女一生中特殊的生理阶段。妊娠期用药既关系到孕妇自身的健康,也直接关系到下一代的生长发育。目前,由于孕妇自我保健意识淡漠,医药知识匮乏,其自行用药现象仍带有普遍性。有资料显示,%的孕妇至少用过一种以上的药物,有%曾自行购药服用。仅年,我国因妊娠期用药不当所致的新生儿先天性畸形就有一万人,给社会和家庭带来了严重问题。因此,作为一名孕妇,应该了解药物对胎儿的影响。.药物引起流产或早产:服用能直接兴奋子宫的药物后,可引起子宫收缩,有导致流产或早产的危险。因此,孕期须禁用此类药物,如麦角新碱、催产素、垂体后叶素等。有致泻作用的药物(如硫酸镁、硫酸钠),由于其对肠道有刺激作用,能反射性地引起子宫收缩而导致流产或早产。另外,一些具有泻下、理气或活血化瘀的中草药或中成药,也需慎用或禁用。如大黄潘泻叶、枳壳、枳实、大戟、红花、三棱、桃仁、附子、麝香及鸡血藤膏、沉香化气丸、附子理中丸、桂附理中丸、祛风舒筋丸、伤湿止痛膏、小活络丸、活血止痛膏等。.药物引起胎儿畸形:现已查明的对人有致畸作用的药物及其他化学物质约有种。人类胚胎对致畸药物的敏感期约在妊娠第三周至三个月。如在此期间的不同阶段用了致畸药物,则可影响相应阶段胎儿器官的分化,结果导致畸胎。因此,一旦确认怀孕,则须禁用致畸药。为慎重起见,在妊娠头三个月应尽量避免服用任何药物,以防不测。可能致畸的常用药物有:阿司匹林、酪氨酚、苯妥英钠、扑痛酮、苯巴比妥、安定、冬眠灵、丙咪嗓、苯海拉明、强的松、氢化可的松、黄体酮。睾丸酮、乙麓酚、四环素、庆大霉素、链霉素、双香豆素和大剂量维生素A等。.药物引起胎儿的其他不良反应:抗甲状腺药物如丙基硫氧嘧啶,可影响胎儿的甲状腺功能,导致死胎或先天性黏液水肿;吗啡引起胎儿呼吸抑制,孕妇长期应用吗啡等药物后,胎儿和新生儿均可出现戒断症状。妊娠期使用皮质激素(如氢化可的松),则可引起胎儿内分泌功能失常。应该指出的是:烟、酒对胎儿的生长发育也有明显影响,可致流产、死胎或出现低体重儿。由此可见,作为孕育新生命的母亲,为了能有一个健康幸福的家庭,为了祖国的未来,请在用药时千万别忘了考虑自己腹中的胎儿。"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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