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"无论是在妊娠期查出患了恶性肿瘤,还是患有恶性肿瘤的妇女发觉妊娠,都是令人伤脑筋的事儿。因为此时肿瘤威胁的已经是两条或者更多的生命。更让人为难的是:如果为患者实施治疗,不可避免地要影响胎儿的健康。目前,恶性肿瘤是育龄期妇女死亡的第二位原因,妊娠合并恶性肿瘤的比例约为1%,常见的有乳腺癌、子宫颈癌、白血病、淋巴瘤、黑色素瘤、甲状腺癌、卵巢癌等。到目前为止,人们还没有能够找到一种对孕妇、胎儿都无损伤的两全其美的治疗方法。恶性肿瘤的治疗,一般采用化疗、放疗、手术、免疫支持、中药等疗法,毒副作用以及对人体的损伤程度以前三者为主。化疗药品均能通过胎盘屏障,即从母体经过脐带血进入胎儿体内。尽管化疗药品种类繁多,但对胎儿的有害作用是共同的,即:皆可影响胎儿细胞分裂。也就是说,有效的化疗药物必定影响胚胎发育。导致胎儿畸变最敏感的时间为怀孕的最初三个月之内,此时化疗造成胚胎死亡或畸形的是正常孕妇3~倍,尤以使用自消安、环磷酰胺危险性最大。妊娠四个月后,胚胎躯干器官基本“定型”,致畸危险开始减少,但由于脑组织发育较晚,因此从怀孕第四个月起化疗对胎儿仍有影响。此外,化疗药品对白细胞影响也很大,接受母亲化疗生出的婴儿,约有1/3白细胞低于正常。母体接受放射性治疗,也有增加胎儿畸变的危险。一般来说作为诊断的放射线剂量较小,致畸作用还不明显,但治疗用的放射线剂量一般都较大,会对胎儿造成严重损害。这种损害主要表现为脑损害,如小头畸形、发育迟缓等。妊娠期做癌瘤手术,胎儿也会受损。这种损害一方面来自麻醉药物,另一方面来自母体术后可能出现的各种并发症,如缺氧、低血压、低血容量等,所有这些均可直接影响胎儿生存。发热、感染、营养缺乏对胎儿来说,也是严重的危险因素。动物实验表明,母体严重营养不良可以造成死胎,增加围产期胎儿死亡率。同时,由于胎儿的营养源泉是母体,所以,胎儿是病中母体的沉重负担,妊娠期的癌症患者大都存在不同程度的营养不良。由此可见,如果在妊娠期患了恶性肿瘤,应根据病情的进展和治疗效果。由孕妇及其家属和医生一起做出妥善的选择。"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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